蹭也蹭不干净,他又着急又崩溃,“怎么擦不干净啊……小迟,你,你别怕,哥哥,哥哥给你擦……”
擦了半天,他的眼泪簌簌掉下来,我握住他的手腕,“别擦了。”
宋听雨愣了一下,“可是……你会怕。”
我看着他,摸了摸他哭的很湿的脸,“我不怕,不擦了。”
宋听雨眼睛更红了,放声大哭起来,“我好疼啊,小迟……我好疼啊!”
给宋听雨做完简单的止血,他自己红着眼拿床单去卫生间洗。趁这个时间我收拾干净身上和地上的血,捡起断掉的手指出了门。
我没有去学校,而是在路边找了家药店买福尔马林,随后带着东西回到家。这个点贺玲还在睡觉,因为药物的缘故她睡的很沉,我轻声进到卧室,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玻璃瓶,往里面倒入福尔马林。
拿出装在兜里的手指,我细致观赏一番,白皙指肉里包裹的骨头是断的,截面的血肉颜色鲜活。宋听雨的手很好看,如今右手断了一根小指,那只手已然成了无法复制与媲美的艺术品。
我舔了舔裸露在外的血肉,很腥涩的味道,如果吃下去就会被我的肠胃消化吸收,被酶分解成蛋白质和脂肪,我的身体会真正融进宋听雨的一部分。
光是想象到这一点就让我整个人由内而外的颤栗,灵魂在叫嚣,吃下去。让宋听雨真正地长在我身上,成为我的骨头,从我的血肉里生出心脏。如果是宋听雨,我可以接受和他一起变成畸形态。
我们指心相连,肺腑相融,我就是宋听雨,宋听雨就是宋秋迟。
本该如此不是吗?我们承受着同样的罪恶和过错,我们同样低劣、下贱、龌龊,拥有同一个恶心的爸和可悲的妈,我们甚至继承了同等劣质的基因,他是个害无数人家破人亡的人渣,我是个制造继父意外死亡的神经病,注定谁也不比谁好过。
修剪干净的指甲,粉嫩的甲肉,骨骼分明的指节,都和宋听雨一样漂亮。
我舔舐手指里还在渗出的鲜血,用舌尖挑开指骨周围的肉,牙齿叼出森白的断骨,捏在手里,舔干净上面的杂质。
书桌前的墙上挂着一块黑色的幕布,我的目光在上面停留许久,最终还是没忍住将幕布揭了下来。
幕布下是一面黑板,黑板上密密麻麻贴满了照片,有在赌桌上发牌的,有在跑车里谈笑风生的,有在别墅的私人泳池边自慰的,还有在酒店和女人做爱的……
照片上的人无一例外都拥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睛。
我跟踪监视了宋听雨六年,从12岁那年于国楷欠下赌债开始,两千多个日日夜夜,我都在看着他。
我看他被万众簇拥,看他潇洒人间,看他在床上怎么操别的女人,看他被性瘾折磨的欲火焚身,看他跪爬在地上插自己的后穴,看他对着一根按摩棒发情,看他在高潮时叫我的名字。
没错,宋听雨一个人自慰时想的是我。
分开的十五年来他从没见过我一面,更不可能知道我的长相,从他第一次没认出我就能验证这一点。他高潮时叫我的名字也无关什么喜欢和爱,只是在理智崩塌的边缘下意识呼唤最想亲近的人。
我只觉得虚伪。
如果真的想见我,以他的能力随时都可以做到,他没来找过我,只是单纯地不想找罢了。
我将断骨塞回去,把手指泡进瓶子里密封,瓶子放进抽屉,再将幕布重新盖上。我走出卧室,没想到正好碰到醒来的贺玲,她先是一怔,随即揉揉眼睛,以为自己又幻视了,不确定地开口,“……秋迟?是你吗?”
我问,“怎么这么早就醒了?”
贺玲确认不是幻觉,眼里又惊又喜,“我就是起来上个厕所,你……你怎么回来了?”
我说,“来拿东西,我去上学了。”
贺玲眼中的喜悦一下散了,我只当没看见,走到门口,她忽然叫住我,“秋迟,有一件事,妈妈想问问你的意见。”
我停下脚步,转身看她,“你说。”
贺玲打开客厅的灯,有些不安地开口,“就是……昨天,警局的人来找过我,说……说,你哥哥找不到了。”
我眼神一暗,“他们还说什么了?”
贺玲说,“也没什么……就是问我有没有见过他,给我看了照片,拜托我如果看见人联系他们。”
我说,“这件事你别理。”
“可是……那孩子毕竟是你哥……”
“妈。”
贺玲止了声,我看着她,眼中的情绪很沉,“从十五年前分开后,他就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。”
“……”贺玲叹了口气,“妈妈知道了。但是秋迟,如果我们遇见了那个孩子,还是要告诉警察,好吗?他……家里也会担心的。”
在这件事上我没有退让,我沉声道,“他跟我们没关系。无论警察问你什么,你说不知道就好。”
贺玲还想再说些什么,“秋迟……”
“答应我。”我不容拒绝地道。